2008年3月14日 星期五

三歲小事記

三歲小孩,總是有些莫名的堅持。

睡覺前一定要說故事。而說到長靴貓的故事,一定要從「從前從前」作為開始。

開車要求要走固定的路線,能夠因為今天轉了一個不同的彎,就哭到呼天搶地久久不能已。

去外面吃完早餐一定要去公園溜滑梯。

大人不能搶走按電梯的工作。

睡覺要蓋熊熊/丁丁被被(註1)。

經過合作金庫前面的無障礙斜坡通道,一定要走上去再走下來一趟。

Percy一定要接在Douglas的後面,Rusty要接在Percy的後面,而James一定是屬於胖胖,Douglas是屬於翰寶,Spencer則是萱萱的,Thomas要給叡叡。(註2)

一定要用Micky牙膏來刷牙。(註3)



*註1:熊熊被被是翰寶的睡覺指定被。丁丁被被(藍色的被,因為天線寶寶丁丁是藍色的)是胖胖的指定被。

*註2:以上英文皆為湯瑪士小火車系列。

*註3:O廠牌的兒童牙膏包裝是Micky,買其他廠牌會被抗議,品牌忠誠度相當高。

1 個人對這篇文章:

cece 提到...

>大人不能搶走按電梯的工作。

這件事在我家也雷厲風行地進行著!!
偶而毛豆他爹會不小心犯規,就會被處以極刑--毛豆從B2一路尖叫鬼喊哭鬧到16樓,然後坐在門口死抓著門把不讓大家進門,搞得大家只好在門口枯等著,還要擔心鄰居不會出來關切~

哎,小孩都是偏執狂!!!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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